鄭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清退鄭州市工程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通知2019-10-31 12:01:23314
鄭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清退鄭州市工程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通知
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部署,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辦明電〔2018〕110號)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保證金欠款工作的通知》(豫建明電〔2019〕1號)文件要求,現將清理退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圍
自2004年至今在鄭州市解決建筑領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領導小組賬戶上(含鄭州市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賬戶)繳納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沒有及時退還的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
二、退還條件
已竣工驗收備案且無拖欠問題符合退還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條件的單位和企業,按退還要求準備資料。
三、退還時間
即日起至于2019年11月30日前。
四、退還地點
鄭州市城鄉建設局建管處1401房間辦理退還手續。
聯系人:趙娟,聯系電話67188920。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