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和地方標準:
在全國建筑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標準。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行業標準由行業標準歸口部門統一管理。行業標準的歸口部門及其所管理的行業標準范圍,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確定,并公布該行業的行業標準代號。
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公布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之后,該地方標準即應廢止。地方標準屬于我國的四級標準之一。